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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表时间: 2023-12-03 栏目: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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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神财【2022】2号)对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进行公示。

  (一)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拟订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林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管理规范。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起草林区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章草案。

  (四)承担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执行房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法律和法规及规章制度。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的策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公司参与出区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区域标准。制定和发布地方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建设价格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建设价格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价格信息。

  (七)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城管执法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村镇建设的规范和指导。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

  (十一)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指导实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林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林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林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燃气、液化气、市政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土石方开挖、填埋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房屋拆除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城镇综合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并且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或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林区党委、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住建局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所属7个事业单位(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建筑工程建设价格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城建档案馆、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所、城市管理执法局)。

  住建局现有局领导班子成员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副局长兼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局长),总工程师1名。现有人员170人,其中在编人员64人(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公管理人员4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3人),退休职工45人,遗属1人,其他人员60人。

  2022年,我们将继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理念,着力提升城市品位,逐步的提升城市品质,全力打造“慢城”品牌,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拓展区域发展空间。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抓项目补短板,着力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一是完善道路系统。按照“窄马路、密路网”的规划理念,加强次干路和支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提高路网密度。编制完成城市交通体系总体设计,启动连峰街—滨河大道连接线、育林巷—人民医院连接线、神农大道老加油站—滨河大道物流园连接线、神农架学院—法院连接线条头路。二是加强停车供给。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化,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充分的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布局建设停车设施。2022年,计划新建停车位1000个,充电桩100个,改造10个智慧停车场。三是提升供排水能力。着力推进陶家沟水库建设工程和玉泉河引水工程,扩大供水保障能力及服务覆盖范围。改造城区老旧供水管网,实施老邮政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民医院-过境公路与神农大道路口)。实施松柏排水系统建设,统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提升堂房新区、及城区周边山洪沟防洪排涝能力。对青杨河4座拦水坝做维修升级,更换为电动拦水坝。

  (二)抓整治促规范,下足城市管理“绣花”功夫。一是开展市容整治。结合“美丽街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的环境整改治理。2022年重点实施岭口子至消防路段区域“美丽街区”建设。二是治理街面秩序。加强对松柏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立面管理,整治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私搭乱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反法律建筑。加大对乱设摊、乱占道、乱张贴、乱丢弃等行为的治理力度,确有必要保留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控制,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三是推进智慧管理。启动“数字住建”建设,重点提升数字城管功能提升,建立住建大数据中心,归集、加工、融合住建行业企业、人员、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执法等各类信息资源加强数据治理,打造数字住建各类应用示范。四是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三)抓保障惠民生,加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的要求,对老旧小区有序进行整治、修复、改建,提高城市品质。2022年计划完成2个老旧小区的改造(老糕点厂小区和老农机局对面片区)。二是全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和共有产权住房。按照习“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改造,全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三是贯彻落实“一城一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手段,不断规范神农架林区房地产市场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四)抓环境强基础,切实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一是全方面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在巩固提升下谷、九湖、木鱼“擦亮小城镇”的基础上,力争将新华、阳日、宋洛纳入全省“擦亮小城镇”建设,将其建设成为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发挥小城镇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二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着力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合理地布局和建设城乡道路、供水、燃气,供电、信息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三是完成农村住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推广本地本土建房图集,传承和保护传统村落,弘扬优秀乡土文化,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四是全方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继续加强分类站点、转运站、运输车辆等设施建设,在示范小区、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面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五)抓监管重服务,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持续开展“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贯彻执行中央和湖北省惠企援企政策,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11条措施,积极向省住建厅汇报,帮企业解决在资质升级、市场开拓、人才教育培训、工程结算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本地企业未来的发展品牌、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提升竞争力。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破解住建领域围标串标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实现优胜劣汰。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生态搬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配套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吸取十堰6.13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完善预案,提升应急解决能力,坚决遏制各类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022年收入比2021年增加999.15万元,上升38.97%。根本原因:一是标准公用经费提高;二是在编人员5个月奖励工资纳入预算;三是防空易地建设费计划征收5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计划征收600万元。

  1、人员类项目支出936.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32万元。

  2、运转类项目支出117.5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7.51万元。

  3、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509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600万元,上级专项609万元。

  2022年支出比2021年增加999.15万元,上升38.97%。根本原因:一是新录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2年“三公”经费比2021年下降46.15%,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31.03%,“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贯彻厉行节约要求,紧缩行政运行成本;二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2万元,其中办公费3.65万元,水电费2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维修(护)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40万元,工会费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7.46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1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2.8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费2.25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21.78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1年下降32.28%,机关运行经费下降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控经费开支。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5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31.35%;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41.19%;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27.46%。

  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3.06%;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1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12.33%;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84.61%。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1年下降55.1%,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下降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控设备采购开支。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台(原人防办2台),其中,无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1台(原人防办)、应急保障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3台、其他车辆10台(其中10台环卫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组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3个,项目名称为2022年城市维护费,资金1343万元;2022年部门行业管理费,资金57万元;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费,资金500万元,共占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4.32%。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城市管理执法、松柏城区环卫市场化及乡镇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协管人员工资、城区绿化维护等支出。

  2、部门预算表“劳务费”是指环卫市场化运营、协管人员和垃圾场管理人员、清理垃圾等支出。

  3、部门预算表“咨询费”是指聘请律师费、项目咨询、招投标代理、资产评定估计等支出。

  03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04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